為做好浙江省市級聯合(金華)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金華市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聯盟委員會辦公室就相關企業提交帶量采購企業申報價格過程中,做好疫情防控等有關事項予以公告,請嚴格遵照執行。
一、有發熱、咳嗽等身體不適的生產、經營企業人員或代理人員,不得參與現場提交資料。
二、來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生產、經營企業人員或代理人員,不得參與現場提交資料。應委托金華市內或浙江省內的有關機構、人員代理提交資料。
三、浙江省外非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生產、經營企業,原則上不到現場提交資料,委托金華市內或浙江省內的有關機構、人員代理提交資料。
確實無法委托代理的生產、經營企業,參與提交資料的人員,應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報告、通信行程碼和健康碼,做好交通途中的相應防護。
四、浙江省內的生產、經營企業,建議委托金華市內的有關機構、人員代理提交資料。若企業自行派人參與提交資料的,應出示通信行程碼、健康碼,做好交通途中的相應防護;若參與提交資料人員14天內有浙江省外非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還應提供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報告。
五、參與提交資料的生產、經營企業人員或代理人員,原則上限定1人,不得超過2人。參與提交資料期間,全程戴口罩(請自備口罩),遵守工作人員的安排,有序提交資料。
六、申報價格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2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
地點:浙師大國際交流中心901房間(金華市婺城區迎賓大道688號)
聯系電話:0579-82625705
金華市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聯盟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2月 21日